冲突矿石管理
联芯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颁布的「冲突矿石来源揭露规定」(Rule 13p - 1 of the U.S.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进行冲突矿石管理。联芯并透过新供货商导入评估系统,自新供货商遴选时,即采取不得含来自冲突地区的冲突矿石要求,对于既有供货商主动调查确认特定材料(金、钽、锡、钨、鈷、雲母)签署禁用冲突地区的冲突矿石同意书或提供声明书,比照尽责调查方式,再透过年度供货商稽核作业,检视供货商上游的冶炼厂是否使用来自冲突地区的冲突矿石,同时采用供应链材料回溯管控手法,再次确认未使用冲突地区的冲突矿石。另一方面,联芯亦积极参与国际倡议,加入 RBA组织的 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 (RMI),透过 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RMAP),取得符合冲突矿石要求之供货商信息,做为供应链源头管理的依据,并要求所有供货商依据 RBA 最新 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CMRT) 回复冲突矿石信息,由联芯专责人员比对是否符合 RBA 上认可合格的冶炼厂,确保不使用来自冲突地区的冲突矿石。供货商若有使用非RMAP清单中之合格冶炼厂来源之矿物,联芯将拒绝使用该产品,并请供货商提出限期改善计划。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员工从业道德守则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员工从业道德守则提供下列举报方式:
相关人员对任何违反本「道德守则」之行为应保持警觉,以发现、防止及避免重大不当行为,并鼓励与员工及第三人之开放沟通,得以下列方式提出检举:
⚫舞弊及违反从业道德检举负责单位:
稽核处、人力资源处、法务暨法令遵循处及审计委员会。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主管或经由其他适当的部门主管提出报告。相关人员于接获检举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集团稽核处一级主管和联芯稽核在厦最高主管。
⚫ 方式:
电子信箱为: whistleblower@umc.com(本电子信箱会将信件自动转寄给集团审计委员会、稽核处一级主管、人力资源处一级主管及法务暨法令遵循处一级主管)。检举专线为0592-7687888分机51425
⚫ 保护检举人:
对于举发任何违反本「道德守则」之行为和参与调查过程之检举人,公司将给予保护以避免遭受不公平的报复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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