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声明

网站使用规定  (请于浏览本网站前详阅本规定)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依据本规定提供网站供您浏览,您在同意并接受本规定约束的前提下浏览本网站相关讯息并使用网站所提供服务。本规定可能随时更新而不另行通知。如您不同意本规定,请勿使用本网站。本网站所有之资讯、软件、内容、照片、图表等系提供客户、员工与一般大众合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修正错误之责、也不保证网站内容正确性。本公司保留随时拒绝您使用网站的权利。任何可链接到本公司官网的网站或网页非由本公司管控,本公司在此声明,对任何链接网站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保留随时终止任何链接或链接网站的权利。

版权声明与内容使用声明

网站内容所有权与版权为本公司所有。您使用本网站并不代表被本公司授予任何权利。任何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之使用、复制或展示皆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声明

本网站所显示之商标、标识与服务为本公司财产。未经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之。

 

隐私权声明

本隐私权政策目的,系为说明本公司如何搜集与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适时修改本政策,以遵循本公司营运地点之个人资料相关法规,及配合本公司业务执行所需,建议您详细阅读本政策,并定时查阅本网站,以便实时知悉本政策条款之变动内容。

1. 本政策适用之个资当事人

本隐私权政策适用于:

(1) 本公司客户、供货商、承包商之员工

(2) 本公司产品或服务之用户

(3) 浏览本公司网站之访客或实地造访本公司之访客

(4) 本公司之求职者

个资当事人以下均称为「您」。

2. 个人资料之搜集方式

本公司可能自下列管道搜集或取得您的个人资料:

(1) 您主动提供予本公司之数据: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之方式联络本公司,或为了应征本公司职缺,而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2) 本公司因业务关系或商业合作取得之资料:本公司因业务联络或商业活动,直接取得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因与您合作调查、研发或商业往来,或聘请您担任本公司之顾问或讲师,或您基于前述商业合作担任联络窗口,而取得您的个人资料。

(3) 您自行公开之数据:因您于社交媒体上公开与本公司相关之资料,而取得你的个人资料。

(4) 本公司网站上取得之个人资料:因您注册或浏览本公司之网站及/或系统,而取得您的个人资料。

(5) 第三方提供之个人资料:本公司自征信机构、执法机关、第三方提供之插件或cookies,而取得您的个人资料。

3. 个人资料之类别 (以下类别合称为「您的个人资料」)

(1) 一般个人资料

⚫ 个人资料:姓名、别名、照片、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国籍、种族、财务数据。

⚫ 联络方式:联络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信箱、社交通讯软件等。若您以某公司员工之身份与本公司互动时,则可能包含您的姓名、职称、照片、公司电话号码、公司电子邮件信箱。

⚫ 专长与社会信息:学历、研究领域、语言能力、专业技能、就业记录、目前职业、资格认证、执照、工作经验、各种同业公会成员资格,以及其他个人或机构之关系等。

⚫ 您的同意记录:您书面同意之签名、同意之时间与日期、同意之方式等。

⚫ 与本公司网站相关之信息:使用装置的种类、装置操作系统、浏览器种类、浏览器设定、IP地址、语言设定、连接到网站之日期与时间、用户名称、密码、加密登入信息、使用数据等。

⚫ 看法与意见:您提供给本公司之回馈意见,或您于社交网站上公开对于本公司的看法与意见。

⚫ 其他:例如您的亲属是否任职于本公司或其个人资料等。

(2) 敏感性个人资料(下称敏感数据)

除有特殊的限缩情况下,于日常之业务范围中,本公司原则上不会搜集或处理您的敏感数据。惟若基于合法之理由而须处理您的敏感数据,本公司将依法为之。本公司可能搜集或处理您的敏感数据类型,包含健康检查记录、犯罪前科等。本公司可能于以下情况,处理您的敏感数据:

⚫ 为遵循相关法律规范

⚫ 为侦查或预防犯罪发生

⚫ 为主张、行使或保护本公司或相关人士之法律权利

⚫ 基于您的自主自愿同意

当您提供敏感数据给本公司时,您必须先确认您在法律上有此权利。

4. 处理您个人资料之目的及合法依据

本公司基于下列目的而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1) 基于提供产品与服务之目的;

(2) 基于公司业务与营运之目的;

(3) 基于沟通与营销之目的;

(4) 基于系统管理之目的;

(5) 基于管理供货商之目的;

(6) 基于取得您对于本公司产品或服务意见回馈之目的;

(7) 基于维护公司及厂区保全之目的;

(8) 基于履行案件调查或法令遵循等法定义务之目的;

(9) 基于主张、行使或防御法律上权利之目的;

(10) 基于改善或开发本公司之产品与服务之目的;

(11) 基于人力招募之目的。

本公司也可能因下列情形对您的个人资料为目的外之使用:

(1) 基于法律明文规定;

(2) 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

(3) 为免除您之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上之危险;

(4) 为防止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

(5) 基于您的同意;

(6) 有利于您的权益。

本公司基于下列合法依据而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1) 您的同意。

(2) 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3)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4)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6) 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本公司可能处理您个人资料之方式

(1) 内部处理

⚫ 本公司网站、系统、产品或服务之经营及管理

⚫ 本公司网站、系统、产品或服务之问题发现、改善计划及开发。

⚫ 本公司各项系统之管理、运作、查核及监看。

⚫ 本公司厂区实体及电子保全措施之维护。

⚫ 本公司法律义务之遵循。

⚫ 本公司招募及面试活动之进行。

(2) 外部处理

⚫ 将您的个人资料提供给管理本公司网站、系统和取得对于本公司产品或服务意见的第三方。

⚫ 将您的个人资料提供给管理以及更新您联络信息的第三方。

⚫ 将您的个人资料用于本公司依法配合之侦查、调查,及预防违反公司规定与刑事犯罪。

⚫ 将您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文件用于正式法律程序中的提交、搜集与审阅,或提交与您个人信息相关之事实、证据与证人之证言。

⚫ 依据本政策第8条「本公司可能分享您个人资料的对象」而取得您的事前同意,将您的个人资料分享给第三方。

6. 个人资料之跨境传输

因本公司业务与服务具备跨国性质,依据本政策第 4 条及其他合乎本政策所列目的范围内,本公司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送到本公司集团内之其他公司,这些公司所在地区与您所在的地区相较之下,对个人资料之保护可能设定不同程度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若本公司将您的个人资料从欧洲经济区 (European Economic Area) 内传送到欧洲经济区外,而且接收您的个人资料之人所在的国家未获得欧盟适足性认定时,本公司将与该接收方签订欧盟标准条款。您得依据本政策第 17 条所列之联络信息,要求本公司提供标准合约条款供您参阅。

请注意,当您直接移转任何您的个人资料至欧洲经济区以外的本公司关系企业时,本公司无法对该个人资料之传输负任何责任。

7. 未成年人保护

本公司之服务与产品系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成年人,而不及于未成年人。如果您根据您所在国家法律属于未成年人,您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参与监督下使用本公司之服务或产品。本公司不会刻意收集13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如果本公司发现本公司在无意中收集了13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删除这些信息。

8. 本公司可能分享您个人资料的对象

(1) 本公司可能向下列对象分享您的个人资料:

⚫ 您以及您指定之代理人。

⚫ 基于法律要求而向司法机关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或检举任何违法或疑似违法之行为。

⚫ 已和本公司签署保密合约之会计师、稽核人员、顾问、律师及其他向本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之专业人士。

⚫ 依据本政策的规定,提供您的个人资料给本公司的付款服务机构、货运公司,以及其他全球服务供应厂商。

⚫ 为了主张、行使或防御法律上权利所必要,或为了预防、调查、侦查、或执行刑事处罚时,提供您的个人资料给相关之当事人、主管机关、政府单位、执法机关或法院。

⚫ 若本公司出售或移转全部或部分之事业或资产,或进行重整、解散或清算时,可能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给该交易之买受人或受让人。

(2) 若本公司委托信息服务机构来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与信息服务机构签订合约,以符合下述要求:

⚫ 信息服务机构应在目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 信息服务机构应遵守法规要求,建立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机制。

9. 个人化之数据分析与自动决策

为了避免数据外泄以及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本公司可能分析您的个人资料,并用于自动化决策,例如处理您的个人资料用于分析对于IT系统的潜在风险。因此,建议您避免揭露您的敏感数据或机密性数据。

10. 个人资料之安全性

本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采取适当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例如设置访问权限),以防止您的个人资料因意外或故意而毁损、遗失、窜改、未经授权揭露、未经授权登入,以及其他非法或未经授权之处理。

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放性,透过网络传输信息并非完全安全,尽管我们已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保护您的个人资料,仍无法保证您透过网络传输信息的过程完全安全。您将承担此传送过程可能的风险,请务必确认传送信息给我们的过程无安全性的问题。

11. 个人资料之正确性

依本公司致力于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本公司所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是正确的。若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不正确的地方,本公司将实时更正或删除。为了确保您数据的正确性,本公司于必要时将会与您进行确认。

12. 个人资料之搜集与处理最小化原则

本公司致力于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在最小之合理范围内搜集与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并确保该范围与本政策所载之目的具有合理关联性。

13. 个人资料之保留期间

本公司致力于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仅于为达成目的之必要期间内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循以下原则保存您的个人资料:

(1) 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例如自您与本公司开始进行业务联络,至您通知与本公司停止业务联络之期间内。

(2) 于相关法规所定之消灭时效期间内:例如第三人对本公司行使您个人资料相关之法律上请求权时,本公司在满足该请求必要之期间内,仍得继续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对于您的个人资料处理,仅限于为了储存与维护该项数据之安全。

(3) 于本公司与您约定之保留期间届满后,本公司将永久删除或销毁您的个人资料,或将您的个人资料进行去识别化之匿名处理,例如本公司与客户结束业务往来后之个人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

(4) 为了达成本政策所载合法目的之必要期间内。

14. 个资当事人之请求权

依据相关适用的个人资料保护法规,您得向本公司主张下列权利:

(1) 查阅您的个人信息。

(2) 要求本公司提供您个人资料之复制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拒绝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但请注意,若您拒绝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可能因此无法完整提供您本公司之产品或服务。

(5) 停止搜集您的个人资料。

(6) 限制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7)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8) 在合理且可操作之技术前提下,移转您的个人资料予其他个人资料之控管者。

(9) 撤回对本公司处理您个人资料之同意。请注意,撤回您的同意将不会影响本公司基于您先前同意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之合法性;若处理之行为本身有其他法律依据,本公司亦得继续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10) 在符合法规之前提下,您对于对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之第三人,享有提出异议之权利。

若您欲行使上述权利,或对于本隐私权政策有任何疑问,请依本政策第17条之联络方式与本公司联络,请注意,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行使上述权利。

对于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得向数据保护主管机关提出申诉。

15. Cookies 及其他类似科技

当您造访本公司网站或登入本公司系统时,在符合法律规定或是取得您的同意之前提下,本公司可能会在您的装置上设定 cookies,或读取您装置上已存在的 cookies。本公司可能会使用 cookies 来记录浏览器上的特定信息、或记录您的偏好和浏览习惯。本公司将依据 Cookie 政策的内容,使用 cookies 和其他类似科技来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16. 直接营销

本公司可能会使用您的电子邮件和其他个人资料,提供您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永续经营、企业社会责任等您可能感兴趣之信息。当本公司向您提供这些信息时,本公司可能会使用您提供给本公司之联络信息联络您。

17. 联络方式

若您对于本隐私权政策有任何疑问,请依以下联络方式与本公司联络: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万家春路899号

电话:86-0592-7687888